近日,江苏证监局对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警示函,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已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次监管行动源于精研科技在信息披露和财务处理方面存在的多项违规行为。
经调查,精研科技在2025年8月2日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中,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这一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明喜、财务总监杨剑被认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精研科技在2021年2月收购安特信60%股权时,未对安特信异常的财务数据及关联交易情况执行必要核查,导致披露的安特信审计报告中财务数据不准确、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不完整。同时,精研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也存在不完整的情况。这些行为分别违反了不同时期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除王明喜和杨剑外,董事会秘书黄逸超、时任副总经理许明强也被认定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监管部门还发现,精研科技在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中,与常州微亿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披露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同样违反了相关规定。王明喜、黄逸超和杨剑再次被认定对这一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江苏证监局依据相关法规,决定对精研科技、王明喜、黄逸超、杨剑、许明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与此同时,安特信也因未如实向精研科技提供财务数据、未如实告知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导致精研科技披露的审计报告不准确、不完整,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精研科技主营业务为精密金属零部件及组件,近年来逐步拓展至动力、精密塑胶、散热、智能制造服务及电子制造等板块,形成六大业务协同发展的格局。
业绩方面,精研科技此前发布的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0万元至6000万元,同比下降49.87%至62.4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3000万元至4200万元,同比下降58.41%至7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