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今起施行 规范MCN机构促健康发展

   时间:2026-09-01 18:28 来源:天脉网作者:赵云飞

国家网信办、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针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的专项管理规定,为相关服务的提供与使用确立了基本原则和监管框架。

根据《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涵盖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提供的信息内容策划、制作、分发、营销、推广及经纪等业务,主要涉及MCN机构的相关活动。近年来,随着MCN机构的快速发展,部分机构和账号为追求流量利益,频繁制造虚假热点、虚构人设或传播违法不良信息,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为规范行业行为,《规定》明确要求MCN机构必须依法完成经营主体登记,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注“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同时,机构需设立信息内容管理负责人,组建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内容管理团队,并制定信息内容管理、人员管理及应急处置等制度。

针对网络暴力问题,《规定》第十七条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将“协助网络暴力”明确列为禁止行为。这意味着,提供“开盒教程”“代骂服务”或传播网暴素材等灰色业务将面临法律风险。专家指出,这一条款填补了此前监管空白,有助于遏制网络暴力产业链的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表示,《规定》通过信息披露机制要求同一机构旗下账号公开关联关系,便于追溯违法违规行为。例如,若某账号涉及网络暴力或虚假人设,监管部门可快速定位至具体机构和责任人,提升治理效率。

《规定》对流量造假行为采取“列举+兜底”的监管方式,明确禁止虚构关注度、浏览量、点击量等数据,并覆盖人工刷量和技术手段等所有常见造假方式。专家认为,这一举措将有效打击刷粉丝、刷阅读、刷销量等乱象,推动行业向合规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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