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不动产基金”)市场健康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近日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该文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旨在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不动产基金业务运作。
根据新规,上交所同步废止了2021年1月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原规则自新规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此次修订聚焦于优化业务框架、明确操作规范,为不动产基金市场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
为降低市场参与成本,上交所宣布暂免收取不动产基金上市初费、上市年费及交易经手费。此举旨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更多优质资产通过不动产基金形式实现证券化,助力商业不动产领域盘活存量资产。
在交易规则方面,新规明确不动产基金的开盘价、收盘价适用基金交易相关标准。对于符合《商业不动产基金公告》要求的基金产品,其参与上交所各类业务及平台的操作细则,将参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既有规定执行,确保规则衔接顺畅。
上交所同步更新了不动产基金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要求市场参与主体根据新指南重新制定风险揭示文件,以强化投资者保护机制。相关指南的细化将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产品风险特征,提升市场透明度。
此次发布的配套文件包括修订后的业务办法全文及修订说明,市场参与人可通过上交所官方渠道查阅具体内容。新规的落地标志着我国不动产基金市场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为后续试点推广和规模化发展奠定基础。












